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服务公告:

为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结合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特点,制定以下服务规范:

1、成立志愿者服务小组,每组成员约4-5名,设立组长1名,负责对组员志愿服务工作的监督,协助医院调查志愿工作满意情况,收集双方意见,并将这些意见整理交给医院志愿者管理工作办公室。

2、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志愿服务科室的工作安排。

4、进行维护医院秩序等协助工作时,须使用规范用语,服饰端庄,佩戴胸卡,仪态大方,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5、志愿者为医院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志愿医疗服务,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诉等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一般生活护理、沟通交流、陪同检查、咨询、费用查询、健康教育、陪护、阅读报刊杂志、投诉及预约诊疗等服务。

6、进行为医院搬运器械等工作时要尽量轻拿轻放,以免造成损坏。

7、不得以志愿工作或志愿工作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志愿工作服务原则和志愿服务团队形象的活动。

8、在与外界发生矛盾冲突时,应维护志愿服务团队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9、志愿者服务注意事项:

(1)安全防范:交通安全、财务安全、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友安全、疾病预防、滋扰防范等。

(2)权益维护:法律知识准备,警惕、识别非法行为,法律手段的运用个人权益、组织权益。

本团队实行集体决策管理,每次活动都要进行研究,形成活动方案后组织实施。

一、志愿者加入本团队条件

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

2、不图任何物质报酬;

3、能积极参加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4、积极的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

二、志愿服务策划制度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活动。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活动策划,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再组织实施。

2、策划活动应全面考虑到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活动性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交通方式、队员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召集制度

1、团队决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应遵循尽快的原则通知到要求参加人员。通知时应讲清楚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确认被通知人明白无误,通知时做好通知记录。

2、每次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活动召集人,活动召集人由团队承担。因特殊情况队长无法到位或锻炼队员等原因,由队长指定活动召集人。

3、能够参加活动的队员在接到QQ群呼叫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尽快确定能否参加活动,并予回复。

4、对于人数有限制的活动,由召集人根据要求选择参加活动的队员,选择的原因如下:

①机会均衡:尽量选择本年度内参加活动次数较少的队员;

②让资深队员带新队员,共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四、志愿服务活动签到考核制度

1、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必须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精神饱满积极地参加活动。

2、到达活动地点后,本人亲自签到,并统一听从队长号令。如对活动安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以及时向活动现场负责人提出来,但在活动现场负责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张。

五、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1、本团队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做到各司其责,确保安全。

2、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服从指挥,文明用语,热情大方,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3、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要做到清理现场抛弃物,保持环境卫生。

六、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制度

1、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在活动现场召开活动总结会,讨论分析活动中的经验不足,充分听取并记录每个与会队员提出改进的意见,以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2、活动总结可由撰稿人直接在志愿服务团队的QQ群上发布。

3、活动总结必须包含一下几个要素: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现场负责人、活动内容、活动结果(会议通过的决议)、其它事项。

七、队员劝退标准

1、因个人行为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志愿者组织内部搞不团结、制造不和谐的;

3、有其它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志愿者医院服务”开展,加强卫生志愿者的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医院和志愿者的形象。

二、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医院制度管理,积极主动地展开工作。

三、 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

四、 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

五、 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统一披挂“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志愿者”的袖标,并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六、 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如果不能解决的情况,要联系主管部门,请院内志愿服务团队给予帮助。

七、 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良好形象。

八、 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九、 如遇突发事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遇到无法处理时,第一时间向医院主管部门汇报,注意维持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

十、 遵守医院和所在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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