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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 议价公告

来源: 阅读次数:471 类型:行政 发布时间:2024-07-05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议价公告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以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1.服务期限:代理服务期为1年。

2.服务内容:

(1)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依据建设工程现行相关计价计量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出具相应成果文件。

(2)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依据建设工程现行相关计价计量规范,计算综合单价和总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出具相应成果文件。

3.服务要求:

(1)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

(2)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建设单位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的要求。

(3)造价咨询人员应严格恪守执业道德和行业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负有保密责任,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文件、资料、数据及造价咨询单位因本次合作得到或知悉的任何有关建设单位未对外公开之任何资料与信息,中标人不得泄露、传递给第三方或用于本项目外。

(4)中标人应尽职尽责为建设单位做好造价咨询工作,如造价咨询机构未尽职责、工作不力、过失或其它自身原因影响项目进展。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单位须承担由此 造成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5)造价咨询单位应配备有经验的咨询人员,在成果文件的编制中,及时发现图 纸工艺工序中存在的不明确、不完善、不合理等问题,第一时间向招标人反馈并提出解决方案。

(6)在咨询服务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出建议或者异议,中标人应在收到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2日历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7)中标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编制人员及审核人员的执业资格印章。

4.酬金及计取方式:

费用计算标准

控制价编制费用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的规定为参考标准,并由投标单位在该计费标准基础上报下浮率作为本项目(包括最低收费标准)的实际结算费用。工程量清单的制作不再单独收取费用。

二、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

三、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

2、报名地点: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审计督导科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6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外地供应商无法到达现场,可邮寄资质)。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议价时间及地点:

1、议价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议价地点: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审计督导科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采用现场议价的方式,不以最低价成交,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人,议价文件2份(1正1副),正本与副本均需装订成册,不得有活页或者夹页,议价文件所需内容为资质文件及详细报价清单,编制详细的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用文件袋进行密封,封面上注明议价项目名称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由供应商现场递交(外地供应商无法到达现场,可邮寄议价文件,议价小组可进行电话询价、谈判)。如不按要求装订及密封,视为无效。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8日止。

八、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蒲昊玥

联系电话:17793821531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审计督导科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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